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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财政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10-09 15:40  来源:江门市财政局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财政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1.50 万元,完成预算56.96万元的72.8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3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零基预算”原则,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切块管理,不列入本部门年初预算反映。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经市外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安排出访经费的市直单位,由市财政部门在因公出国(境)经费总控制数的额度内统筹安排给出访单位使用,在决算时再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归口到资金使用单位,由单位负责本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的决算公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78万元,完成预算23.40 万元的63.1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2.42 万元,完成预算33.56 万元的66.81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5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71.49万元减少29.99万元,下降41.9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48万元,下降10.0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4.55 万元,下降62.4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96万元,下降17.7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出国()团组开展业务交流支出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4.3万元,占6.6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8 万元,占55.01 %;公务接待费支出22.42万元,占38.30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4.3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参加出国团组6个、累计14人次,参加由政府部门组织的出国(境)团组开展业务交流。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4.78 万元,公务用车改革后,局机关及下属4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 辆,主要是机要通信、应急工作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2.42 万元, 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4个单位共接待发生国内接待112 次,接待人数共811 人,主要用于接待各部门财政业务交流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门:

江门市财政局

 

单位:

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56.96

0

23.4

0

23.4

33.56

41.5

4.3

14.78

0

14.78

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