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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发布时间:2010-04-12 08:56   来源:

成立时间:2002年11月11日

单位性质:市财政局属下副处级事业单位,依照公务员管理

主要职责是:配合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协助做好预算支出的执行和用款计划的下达工作,负责建立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操作系统;负责对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的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数据分类核算工作,并向市财政局国库科提供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日、旬、月报信息;协助开展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程序的监督检查工作。

 

办公地址:江门市华园中路21号

 

联系电话:3501909   3501949

投诉监督电话:3501909


 

 

江门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内设部门职责

     江门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内设受理审核部、资金支付部、会计核算部、综合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为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职责。
     一、受理审核部工作职责
     (一)收集预算单位集中支付业务的审核依据。
     (二)根据财政局批复的用款额度及资金用途,及时审核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直接、授权及其基本账户实有资金的支付申请,并做好支付明细记录。
     (三)做好对预算单位的服务工作,指导预算单位开展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和软件操作。
     (四)每月与各预算单位核对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额度的使用情况。
     (五)每月与人民银行核对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额度的清算情况。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资金支付部工作职责
     (一)依据市财政局批复的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用款计划,负责向代理银行和人民银行开具通知单。
     (二)负责复核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申请,开具财政资金直接支付令和清算通知单,并按预算单位、按预算项目做好的直接支付明细记录。
     (三)负责协调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做好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资金支付与清算工作,指导代理银行解决工作中常遇到的问题。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核算部工作职责
     (一)按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正确设置会计账册,准确使用会计科目核算。
     (二)及时核对代理银行、人民银行送回的各种会计资料凭证,并依据有关原始凭证做好账务处理,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三)及时向市财政局提供相关对帐资料,做好对账工作。
     (四)按时编制会计报表,定期分析支出情况。
     (五)定期打印会计账页和做好会计电子数据的备份工作,确保数据安全。
     (六)按照有关会计制度要求,做好本中心经费业务的账务处理工作。
     (七)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资金的收付与帐务处理,并与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做好对帐工作。
     (八)负责编制本中心年度部门预算。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部工作职责
     (一)承担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维护工作,定期检查软、硬件运行情况,做好数据备份工作,确保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正常运转。
     (二)收集和整理集中支付系统软件需求,协调软件开发公司做好软件需求的开发、修改、测试和安装工作。
     (三)配合市财政局做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
     (四)会同其他部做好本中心与银行间的业务凭证交换工作。
     (五)做好文件的收发与归档工作。
     (六)起草本中心工作计划、总结材料。
     (七)综合协调本中心日常工作。
     (八)管理本中心的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